| 限制条件: |
销售日期:2009/03/15-2009/10/31 使用条件: 1.改期:有效期内同等舱位免费, 2.退票:客票完全未使用需收取人民币700元,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单程价格余额退还旅客 3.儿童、婴儿:儿童(2-11)为成人适用票价的75%,婴儿(2岁以下,不含2岁)为公布运价的10% 4.所有航段必须至少于起飞前72小时进行再确认,旅客在当地再确认回程航班,否则QR 保留取消座位的权利。 5.上海始发可回北京,上海始发回香港需另支付900元人民币。 6.2009.04.27-07.05.03,07.09.27-07.10.03,2009.02.-08.02.08不适用此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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